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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合作大连环境示范城市项目
中日环境合作示范城市项目是在世纪之交,由中日两国总理倡导并确定的合作项目,是"面向21世纪中日环境合作计划"的支柱项目,也是具体贯彻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一.项目目标 用八年时间,进行中日环境合作,建设环境示范城市,把大连市的各项污染物指标削减一半以上,其环境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城市标准。最终把大连建设成为城市布局和产业结构合理、城市基础设施完善、能源结构和资源利用合理、城市生态良性循环、环境清洁优美、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性现代化城市,在我国乃至发展中国家树立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样板。
二.项目内容
1.大钢集团炼钢电炉污染治理工程
2.大连水泥集团大气粉尘治理
3.瓦房店污水处理厂
4.旅顺城区污染治理
5.庄河市区供水工程
6.瓦房店市水源工程
7.春海热电二期
8.盐岛化工区热电厂扩建工程
9.大连制药厂环保一期治理工程项目共利用日元贷款一亿美元。
三.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为止,各项目已全部进入招标采购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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