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精神,加快解决我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决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环沈阳城市群(包括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辽阳、铁岭6市)为重点区域,以“精准溯源、科学分析、精细管理、联防联控”为工作思路,统筹推进“控煤、治企、降尘、管车船、控秸秆、抓重污染天气、治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工作,实现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蓝天幸福感的奋斗目标,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美丽辽宁提供生态保护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瞄准“十三五”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强化督察督考,严格执法检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坚持以调结构为治本之策。深入调整能源结构,稳步推进多种清洁能源替代,促进用能结构日趋合理;推动调整产业结构,严格标准倒逼产业升级,引导企业绿色发展;积极调整运输结构,严控柴油车污染,形成绿色物流;优化调整用地结构,降低扬尘污染,严控秸秆焚烧。
坚持以全民共治为防治体系。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对环境空气质量的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引领和措施引导;强化企业减排责任,推进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强化公众社会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倡导践行绿色生活方式。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
(三)工作目标。
1.总体战略目标。
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2.年度达到目标。
——2018年,全省PM2.5浓度下降到4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5.2%以上。
——2019年,全省PM2.5浓度下降到4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1%以上。
——2020年,全省PM2.5浓度下降到4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20%和10%以上。
3.PM2.5年度努力目标。
——2018年,全省PM2.5浓度下降到46微克/立方米。
——2019年,全省PM2.5浓度下降到43微克/立方米。
——2020年,全省PM2.5浓度下降到40微克/立方米。
工作目标分解到各市落实(见附件)。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调整能源结构。
1.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严格执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按照由城镇到农村分层次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稳步实施清洁燃煤供暖,有序推进天然气供暖,积极推广电供暖,科学发展热泵供暖,探索推进生物质能供暖,拓展工业余热供暖,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落实低电价电源,保证电力供应。2018年清洁取暖率达到40%;2019年达到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