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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里片区4单元G0302地块项目(赛迈道依茨农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湾里片区4单元G0302地块项目(赛迈道依茨农机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大连乾豪坤实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大连市金州新区湾里片区4单元G0302地块项目,宜宁里住宅小区东侧,原赛迈道依茨农机(大连)有限公司用地处。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见图1。
项目实施计划:整体建设工期为3年。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78,228m2,总建筑面积209,090m2(其中住宅面积175569m2),共规划建设27栋建筑物,包括16栋11~33层的住宅楼(其中10栋住宅楼局部设有公建,作为商业、物业、社区以及设备用房)、9栋1~3层的公建楼(包括商业用房、设备用房、幼儿园)、2处地下车库(含设备间、人防以及车库)等。
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二、周围环境概况
区域周围环境情况如下:
北侧:隔12m宽的道路现状为空地,规划为商业用地。
南侧:隔绿化带为黄海中路,本项目边界与黄海中路机动车道的最近距离为40m,隔路为空地。本项目规划住宅与南侧大连德泰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高压燃气管线(地埋式)的最近距离约为48m。
西侧:隔绿化带及道路约55m处为大众变速器(大连)有限公司厂界,本项目边界与该公司现有厂房的最近距离为225m,与未投产厂房的最近距离为75m。
西北侧:隔道路为宜宁里小区,隔该小区为一汽客车大连客车厂,该企业生产车间与本项目的最近距离为339m。
东侧:紧邻泰和街,本项目边界与泰和街机动车道的最近距离为19m。隔道路为大连东浩热力有限公司东海锅炉房、大连丸嘉精机有限公司等企业以及港湾观海住宅小区。
三、主要环境问题
废气:施工扬尘、居民厨房烹饪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废水:居民和公建人员生活污水
固体废弃物:居民和公建人员生活垃圾。
噪声:施工噪声、地下车库风机、变压器、换热站、电梯等配套设备噪声。
四、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Ø 施工扬尘
施工期地面扬尘在按环保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如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应当密闭处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等,由此可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Ø 厨房烹饪废气
居民厨房及餐饮企业烹饪产生的含油烟废气经统一的内壁式专用排烟管道由所在建筑物的顶层有组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Ø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本项目地下车库排风口均设在风机房附近的建筑物外墙处或绿化带上。为防止对周围景观及行人造成影响,建议绿化带处的排风口应作一定的景观处理;排风口出口朝向避开易受影响的居民住宅及人行道等。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居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厌氧分解后,再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金州新区水质净化二厂进行处理。
(3)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居民日常生活垃圾应全部实行袋装化,由专人负责收集,送至市政指定的垃圾点堆放,日产日清,再由垃圾清运车及时运至垃圾场进行处理,垃圾在储存过程中应注意密闭,严防冬季风力较大,垃圾扩散,夏季腐殖变坏,滋生蚊蝇。
(4)噪声
Ø 施工噪声
建设单位应对重点噪声设备和声源采取相应的吸声、隔声、消声等防治措施,并且根据《大连市房屋开发暨建设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晚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不得施工作业。
Ø 设备噪声
项目噪声污染主要为配套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配套设备均位于地下车库内,上方无居民住宅,设备噪声传播至居民室内可达到“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中2类区标准。电梯电机本身噪声不高,且安装在高层住宅楼的屋顶机房内,经隔声、减振处理,电梯运行噪声可降至30~35dB(A),设备噪声传播至居民室内可达到“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中2类区标准。
五、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大连市金州新区湾里片区4单元G0302地块项目,宜宁里住宅小区东侧,原赛迈道依茨农机(大连)有限公司用地处。根据建设单位取得的该地块的选址规划设计条件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见附件),明确了本项目用地红线内的土地性质定为居住用地。目前,项目详规已得到了大连金州新区规划局的审批。因此项目用地性质与区域规划相符。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已取得了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废气为汽车排放的尾气和厨房废气;废水为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固废为生活垃圾。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符合达标排放的要求。
(3)区域开发建设期要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具体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力度,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或避免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
(4)由于本项目周围环境较为复杂,故建设单位应将周围环境对本项目的不利影响予以公示,并在购房合同上明确表明,确保入住居民对此享有知情权。
综上所述,在完成上述环保要求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慧
建设单位名称:大连乾豪坤实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兆阳
联系电话:84699197、84682437、84666554
传真:84686336
E-mail:dlhb@dhz.com.cn
八、公示期限
1.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周围居民及企业职工等
为了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对以下几方面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1) 公众对建设项目是否认可;
(2) 公众对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 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网站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部门反映。
特别提示:反映意见或提出建议时,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住址、单位、联系电话,以便联系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