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渤海岸旅游度假区地处辽东半岛南端,座落在大连市金州新区西部渤海沿岸,规划范围南起金州北大河入海口,北至七顶山乡后海村之间的渤海岸区域,规划控制面积为65km2,辖区内海岸线长48km。按照《大连城市发展规划》,渤海金州湾沿岸已经被规划确定为大连金州滨海新城区所在地,是大连滨海新市区开发建设重点发展区域,是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点。总体规划定位为以现代服务业支撑的现代化“海岸型”滨海新市区和著名的海滨旅游度胜地。
大连市金州滨海新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是金渤海岸旅游度假区的一部分,项目位于金州区友谊街道龙王庙村西海岸,总投资88亿元,规划用地面积900万m2,总建筑面积471.29万m2,建设内容以总部配套经济带、港口旅游经济带、生态居住经济带、国际文化经济带、空港物流经济带为主体的综合性新市区,由大连海岸东方置地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其委托编制的《大连市金州滨海新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取得了大连市金州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大金环发[2008]58号),具体见附件。
根据金州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金州滨海新市区开发建设项目调增项目建设单位的复函》(大金发改发[2010]115号),具体见附件,海岸东方A区项目(是大连市金州滨海新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中规划的生态居住经济带内的建设内容)将由大连新兴海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金州新区海岸东方A地块位于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龙王庙村,项目总投资8亿元人民币,总用地面积81039m2,总建筑面积140703.9m2。本项目自2009年5月已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建成,配套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预计2013年10月可建成投入使用,本次环评为补办环评手续。
目前,建设单位已取得了大连金州新区规划建设局下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1021320121014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10213201210235号)、审批通过的详规图及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金州新区分局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金国用(2011)字第0621003号),具体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大连新兴海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由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4.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2005]42号《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本项目建设所在地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故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一级标准,具体内容见表1.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见图1-1。
表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m3
污染物名称
|
标准
|
污染物名称
|
标准
|
SO2
|
年均值
|
0.06
|
NO2
|
年均值
|
0.04
|
日平均
|
0.15
|
日平均
|
0.08
|
1小时平均
|
0.5
|
1小时平均
|
0.2
|
TSP
|
年均值
|
0.2
|
PM10
|
年均值
|
0.04
|
日平均
|
0.3
|
日平均
|
0.15
|
(2)噪声
根据《金州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划分及执行标准的通知》(大金政发[2007]17号),本项目位于金渤海岸片,属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3)土壤
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具体见表1.2。
表1.2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kg
项目
|
三级标准
|
项目
|
三级标准
|
PH
|
>6.5
|
铅
|
≤500
|
锌
|
≤500
|
砷
|
≤40
|
镉
|
≤1.0
|
镍
|
≤200
|
汞
|
≤1.5
|
铜
|
≤400
|
总铬
|
≤300
|
--
|
--
|
(4)近岸海域环境
根据辽宁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大连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复函》(辽环函[2006]157 号),本项目南部海域-金州湾为三类环境功能区,近岸海域功能区划见图1-2。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厌氧分解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柏岚子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污水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具体内容见表1.3。
表1.3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
|
排放浓度
|
污染物
|
排放浓度
|
COD
|
300
|
SS
|
300
|
BOD
|
250
|
氨氮
|
30
|
总氮
|
50
|
磷酸盐(以P计)
|
5
|
(2)噪声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见表1.4。
表1.4 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单位:dB(A)
表1.5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昼间
|
夜间
|
0
|
50
|
40
|
1
|
55
|
45
|
2
|
60
|
50
|
3
|
65
|
55
|
4
|
70
|
55
|
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等效声级执行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具体见表1.6。
表1.6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 等效声级 [dB(A)]
房间
时段
声敏感建筑物
声环境所处功能区类别
|
A类房间
|
B类房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0
|
40
|
30
|
40
|
30
|
1
|
40
|
30
|
45
|
35
|
2、3、4
|
45
|
35
|
50
|
40
|
说明:A类房间是指以睡眠为主目的,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房间,包括住宅卧室、医院病房、宾馆客房等。
B类房间是指主要在昼间使用,需要保证思考与精神集中、正常讲话不被干扰的房间,包括学校教室、会议室、办公室、住宅中卧室以外的其它房间等。
|
采用切实有效的环境保护方案,确保建设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各项环保标准、法规及要求。本项目选址于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龙王庙村,目前主体工程已建成,配套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其周围环境概况如下:
东侧:紧邻城市绿化林带,隔绿化带为一号路、哈大高铁及沈大高速,与本项目A1#楼的最近距离分别为280m及310m。
南侧:现状为区域排水沟(金州海湾),隔海湾为金海国际花园小区,与本项目红线的最近距离为60m。
西侧:现状空地(规划为居住用地)及现状海湾。
北侧:东北侧紧邻在建的海岸东方B地块及龙王庙小学,隔龙王庙小学(尚未投入使用)为滨海路(上层高架桥,尚未投入使用),与本项目A3#楼的最近距离为160m;西北侧隔现状路为在建的海岸东方小区(C、D、E、F、G地块)。
1.7.1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目标为本项目小区。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具体情况见表1.9。
表1.9 项目周围敏感点及保护目标具体情况
序号
|
时段
|
保护目标
|
1
|
施工期
|
南侧金海国际花园小区及区域大气、水、声环境
|
2
|
建成后
|
本项目居住小区
|
1.7.2环境影响源
表1.10 环境影响源
环境影响源
|
所处方位
|
与本项目规划建筑的
最近距离(m)
|
哈大高铁及沈大高速
|
项目东侧
|
280
|
滨海路(上层高架桥)
|
项目东北侧
|
160
|
区域现状排水沟
|
项目南侧
|
30
|
新建项目
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龙王庙村,具体地理位置见图1-3。
本项目总投资8亿元人民币。
目前本项目已经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1021320121014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10213201210235号)、审批通过的详规图及《国有土地使用证》(金国用(2011)字第0621003号)等。
本项目已于2009年5月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建成,配套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1039m2,总建筑面积168096.76m2(计入容积率面积140703.9m2),建设内容包括高层、地下车库及配套公建等,项目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1,项目建筑明细见表2.2,配套公建拟入驻项目明细见表2.3。
表2.1 综合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值
|
备注/比例
|
1
|
规划总用地
|
m2
|
81039
|
-
|
2
|
总建筑面积
|
m2
|
168096.76
|
计入容积率面积140703.9m2
|
其中
|
住宅面积
|
m2
|
138737.80
|
-
|
公建面积
|
m2
|
1966.10
|
-
|
地下面积
|
m2
|
27392.86
|
不计入容积率
|
3
|
居住户数
|
户
|
1551
|
-
|
4
|
居住人数
|
人
|
4653
|
3.0人/户
|
5
|
建筑密度
|
%
|
9.28
|
-
|
6
|
容积率
|
/
|
1.74
|
-
|
7
|
绿化率
|
%
|
45.80
|
-
|
8
|
总停车位
|
辆
|
776
|
|
其中
|
地上停车位
|
辆
|
216
|
-
|
地下停车位
|
辆
|
560
|
40m2/辆
|
表2.2 建筑明细一览表 单位:m2
楼号
|
层数
|
建筑类别
|
总建筑
面积
|
住宅面积
|
公建
面积
|
地下车库面积
|
备注
|
A1
|
25、29
|
住宅
|
16226.61
|
16226.61
|
0
|
0
|
-
|
A2
|
25、29
|
住宅
|
16226.61
|
16226.61
|
0
|
0
|
-
|
A3
|
25、29
|
住宅
|
16958.77
|
16326.31
|
0
|
0
|
|
A4
|
23、27
|
住宅
|
14421.71
|
14421.71
|
0
|
0
|
-
|
A5
|
23、27
|
住宅
|
13708.70
|
13708.70
|
0
|
0
|
-
|
A6
|
21、25
|
住宅
|
11979.04
|
11979.04
|
0
|
0
|
-
|
A7
|
21、25
|
住宅
|
11979.04
|
11979.04
|
0
|
0
|
-
|
A8
|
21、25
|
住宅
|
12623.26
|
12623.26
|
0
|
0
|
-
|
A9
|
21、25
|
住宅
|
13214.73
|
12623.26
|
0
|
0
|
地下室面积591.47
|
A10
|
21、25
|
住宅
|
12623.26
|
12623.26
|
0
|
0
|
-
|
A11
|
1
|
公建
|
432.63
|
0
|
432.63
|
0
|
-
|
A12
|
1、2
|
公建
|
794.29
|
0
|
794.29
|
0
|
-
|
A13
|
1、2
|
公建
|
739.18
|
0
|
739.18
|
0
|
-
|
I
|
-1
|
地下车库(战时人防)
|
8998.93
|
0
|
0
|
8998.93
|
-
|
II
|
-1
|
地下车库
|
17170.00
|
0
|
0
|
17170.00
|
-
|
合计
|
168096.76
|
138737.80
|
1966.10
|
27392.86
|
计入容积率面积140703.9m2
|
序号
|
配套公建经营内容
|
单位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卫生站
|
m2
|
300
|
A12#公建内
|
2
|
文化活动站
|
m2
|
300
|
A12#公建内
|
3
|
物业管理
|
m2
|
400
|
A13#公建内
|
4
|
变电室/路灯配电室
|
m2
|
180
|
A13#公建内
|
合计
|
m2
|
1180
|
-
|
本项目已于2009年5月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建成,配套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预计2013年10月可建成投入使用。
2.8.1供暖
本项目冬季取暖由大连金州热电有限公司提供集中供热。大连金州热电有限公司位于胜利路52号,为区域集中供热热源厂,可满足本项目冬季供暖的需求。
本项目共设1个换热站,位于A15(地下车库)单独设备间内,其对应地上部分为绿化带。
目前建设单位已与大连金州热电有限公司签订了《集中供热并网合同书》及《供热管网建设合同》,具体见附件。目前,供热管网正在施工过程中,预计2013年10月接入市政供热管网。
2.8.2供、排水
(1)供水
本项目供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项目区域内管线已铺设完成,预计2013年年底前接入市政自来水管网。
本项目设有二次加压泵房一座,位于2#地下车库单独设备间内内,其对应地上部分为绿化带。
(2)排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
雨水:依据地势设置雨水管网,经自流收集后排入南侧海域。
污水:目前,区域污水经管道直接排入项目南侧现状排水沟入海;本项目区域设有市政污水管网,目前接口位于一号路上,项目区域内污水管线已铺设完成,预计2013年年底前接入一号路上的市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居民及公建内人员日常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各化粪池厌氧分解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金州西海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该污水处理厂位于西海填海区、本项目南侧1.8km处,设计处理规模10万t/d,一期工程规划处理能力4万t/d,已于2010年投入运营,污水经处理后排入金州湾海域。该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纳本项目排放的污水。
目前建设单位正与金州西海污水处理厂进行积极沟通,待签订污水接受协议后报环保局备案。
2.8.3供气
本项目燃气来自市政天然气管网,区域配套市政天然气管网目前已铺设至本项目拟设的燃气调压柜处,该燃气调压柜位于A12#公建北侧5m处,隔公建与A5#住宅楼的最近距离为31.7m。市政天然气经该调压柜调压后入户。
2.8.4供电
本项目的用电由市政电网统一供电。本项目共设有四个变电室,1号变电室位于2#地下车库单独设备间内,其对应地上为绿化带,内设容量为630KVA的干式变压器三台;2号变电室位于2#地下车库单独设备间内,其对应地上为绿化带,内设容量为630KVA的干式变压器三台;3号变电室位于2#地下车库单独设备间内,其对应地上为绿化带,内设容量为630KVA的干式变压器两台;4号变电室位于1#地下车库单独设备间内,其对应地上为绿化带,内设容量为800KVA的干式变压器三台。四个配电室总容量为7440KVA,进电线电压为10KV。
2.8.5停车位
本项目共设置停车位776个,其中地上停车位216个、地下停车位560个。地上停车位分布在居民区内,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27392.86m2,分为I#、II#地下车库,具体范围见图2-1。
本项目设有两座地下车库,其中I#地下车库采用机械引风、排风系统,共设有4个新风机房、3个排风机房(配套3个排烟口,均位于车库上方绿化带内),具体位置见图2-1;II#地下车库采用诱导通风换气系统,新风机械补风、自然排风,共设有3个新风机房,无排风机房,新风补入后,汽车尾气通过A4#、5#、6#、7#、8#东西两侧排风口排出,排风口百叶窗式设计。
2.9.1 天然气
本项目住宅楼内厨房烹饪使用市政管道天然气,根据大连市人均天然气用量统计数据,人均用气量约0.1m3/d,本项目总居住人数按4653人计,则厨房用气量约为465.3m3/d,即17万m3/a。
2.9.2电
项目电量消耗主要为居民生活使用,按大连市居民每户每月平均用电量120度计算,总户数为1551户,则项目年耗电量约为223万度。
2.9.3水
表2.4 用水量统计表
项目
|
人数估算(人)
|
人均用水量(m3/d·人)
|
用水量
|
m3/d
|
m3/a
|
居民住宅
|
4653
|
0.15
|
698
|
254770
|
公建及物业、社区等
|
100
|
0.1
|
10
|
3650
|
合计
|
-
|
-
|
708
|
258420
|
此外,根据本项目绿化面积(3.7万m2),按照每日绿化用水0.002t/m2核算,共需绿化用水约11100t/a。
由于本项目目前已基本建成,因此不存在施工期环境污染,为确定并突出评价重点,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及规模识别出项目营运后后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具体见表4.1。
表4.1 环境影响矩阵分析表
环境项目
|
工程活动
|
影响因子
|
营运期
|
大气环境
|
厨房烹饪
|
SO2、NO2、烟尘
|
▲
|
地下车库进出车辆
|
SO2、NO2
|
●
|
绿化工程
|
景观、减少污染
|
p
|
声环境
|
小区交通
|
交通噪声
|
●
|
配套设备运行
|
设备噪声
|
●
|
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cr、SS、动植物油、NH3-N
|
▲
|
固体废弃物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
|
注:p为严重正影响、●为中等负影响、▲为轻度负影响。
根据对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及初步分析,确定本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影响的污染因子如下:
(一)大气环境污染因子
(1)居民厨房烹饪产生的含油烟废气。
(2)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二)水环境污染因子
日常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SS、NH3-N。
(三)声环境污染因子
(1)项目投入使用后变电室内的变压器,通风换气系统风机、二次加压水泵、换热站水泵、电梯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2)小区内交通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
(1)生活垃圾。
项目建成营运后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厨房烹饪时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及油烟、生活污水及垃圾,此外还有换热站水泵、二次加压水泵、变电室变压器及地下车库风机产生的噪声。
4.2.1废气
(1)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本项目共设置停车位776个,其中地上停车位216个、地下停车位560个,地下停车位均位于地下车库内,共设1#、2#两个地下车库,具体范围见图2-1。
小区地下车库车辆的周转次数平均按4次/d计,估算本项目地下车库每日汽车最大周转的情况为2240辆次。车型按汽油车100%考虑,汽车在地下车库内的行进速度按10km/h计,平均每台车在地下车库内的运行时间以3分钟计,参阅《环境影响评价实用手册》中有关数据估算汽车耗油为:12L/100km,则每辆汽车进出地下车库消耗的油量为0.06L/辆。根据对地下车库汽车周转情况的统计,计算出每日汽车在地下车库内燃烧的汽油量约为134.4L。
由《环境统计手册》可知,以汽油为燃料的机动车辆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二氧化硫(SO2): 0.295g/L
一氧化碳(CO): 169.0g/L
氮氧化物(以NO2计): 21.1g/L
碳氢化合物(CnHm): 33.3g/L
由上述污染物排放系数,结合车库的汽车周转情况,计算出车库内汽车尾气的排放量,见表4.2。
表4.2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放量计算结果
污染物
排放量
|
SO2
|
CO
|
NO2
|
CnHm
|
日排放量(kg/d)
|
0.04
|
22.71
|
2.84
|
4.48
|
年排放量(t/a)
|
0.014
|
8.29
|
1.04
|
1.63
|
(2)烹饪产生的含油烟废气
项目运营后居民厨房烹饪均采用市政管道天然气,据初步估算,天然气耗量约为17万m3/a。依据《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胡名操,机械工业出版社)中提供的污染物排放系数,统计出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见表4.3。
表4.3 天然气燃烧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排放量
|
燃烧每万立方米天然气排放的污染物量(kg/104m3)
|
排放量(t/a)
|
氮氧化物(以NO2计)
|
6.3
|
0.107
|
二氧化硫(SO2)
|
1.0
|
0.017
|
烟尘
|
2.4
|
0.041
|
4.2.2废水
本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居民及公建日常生活污水,生活用水量合计为254770t/a,参照《环保统计手册》中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使用量的80%,则混合生活污水的污水产生量约为203816t/a。
生活污水包括厨房污水,洗涤、洗浴等排出的污水和厕所排出的含粪便污水等。生活污水中杂质很多,总量约占0.1%~1%。杂质的浓度与用水量多少有关。悬浮杂质有泥沙、矿物肥料和各种有机物(包括有人的排泄物、食物和蔬菜残渣等),胶体和高分子物质(包括淀粉、糖类、纤维素、脂肪、蛋白质、油类、肥皂及洗涤剂等);溶解物质则有各种含氮化合物、磷酸盐、硫酸盐、氯化物、尿素和其他有机物分解产物;产生臭味的有硫化物、硫化氢以及特殊的粪臭素。生活污水一般呈弱碱性,PH约为7.2~7.8。由此构成的生活污水外观就是一种混浊、黄绿以至黑色、带有腐臭气味的废水。生活污水中多属天然有机物,不含特殊毒害物质,容易被生物化学氧化而降解。
类比调查一般混合生活污水的水质情况及排放标准,统计出项目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质的产排情况见表4.4。
表4.4 项目生活污水及主要污染物质产生情况
废水量
|
主要污染物质
|
产生浓度(mg/l)
|
产生量
(t/a)
|
203816t/a
|
CODcr
|
300
|
61.14
|
SS
|
200
|
40.76
|
氨氮
|
25
|
5.09
|
生活污水经各化粪池厌氧分解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金州西海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4.2.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居民及公建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及A12#公建内拟设卫生站产生的医疗废物。
(1)生活垃圾
根据大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对全市累年垃圾接受处理的统计结果,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居民排放生活垃圾日产生量按人均0.8kg,公建部分生活垃圾折半估算,则项目日生活垃圾排放情况见表4.5。
表4.5 项目生活垃圾排放情况
项 目
|
人数估算
|
人均日排放量
|
时间
|
排放量
|
kg/d
|
t/a
|
居民住宅
|
4653人
|
0.8kg/d·人
|
365d/a
|
3722.4
|
1359
|
公建、物业及社区
|
100人
|
0.4kg/d·人
|
40
|
15
|
合 计
|
3224
|
1374
|
(2)卫生站医疗废物
为方便居民生活,建设单位拟在A-12#公建内设置一座卫生站,根据类比调查,卫生站医疗垃圾产生量约1t/a。
4.2.4噪声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噪声源为变电室内的变压器,通风换气系统风机、二次加压水泵、换热站水泵、电梯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小区内交通噪声,主要噪声源源强列于表4.6中。
表4.6 项目建成后区域主要噪声源源强 单位:dB(A)
噪声源
|
风机
|
换热站水泵
|
二次加压水泵
|
变压器
|
电梯
|
小区交通
|
噪声源强
|
75-85
|
70-80
|
70-80
|
65-70
|
65-70
|
70-80
|
具体位置
|
地下车库单独设备间内
|
规划建筑内
|
小区内
|
4.2.5污染物排放量
项目建设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情况见表4.7。
表4.7 项目建设后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统计项目
|
厨房烹饪含油烟废气
|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
小计
|
废气
|
SO2
|
0.017
|
0.014
|
0.031
|
NO2
|
0.107
|
1.04
|
1.147
|
烟尘
|
0.041
|
--
|
0.041
|
CO
|
--
|
8.29
|
8.29
|
CnHm
|
--
|
1.63
|
1.63
|
废水
|
废水量
|
203816
|
CODcr
|
61.14
|
SS
|
40.76
|
氨氮
|
5.09
|
固体废弃物
|
生活垃圾
|
1374
|
危废
|
医疗废物
|
1
|
本项目目前主体工程已建成,因此,不对其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6.2.1废气
营运期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小区地下车库汽车废气及住宅厨房烹饪产生的含油烟废气。
(1)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汽车在地下车库内的行驶、起动和制动过程排放的尾气中含有NO2、CO、烃类、黑烟等有害物质,如不及时排放,在地下通风不畅的情况下尾气将会累积起来,造成地下车库内的空气环境质量恶劣,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建设单位应对地下车库采取通风措施,及时通风换气,促使空气流通。
本项目设有两座地下车库,目前地下车库的通风换气已施工完毕,其中I#地下车库采用机械引风、排风系统,共设有4个新风机房、3个排风机房(风机房均位于地下车库单独设备间内,对应地上为绿化带,配套3个排烟口,均位于车库上方绿化带内,并作了适当的景观处理);II#地下车库采用诱导通风换气系统,新风机械补风、自然排风,共设有3个新风机房,无排风机房,新风补入后,汽车尾气通过A4#、5#、6#、7#、8#东西两侧排风口排出,排风口百叶窗式设计。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机械、诱导通风换气排至地上,不会对本项目小区居住环境产生影响。
(2)住宅厨房烹饪产生的含油烟废气
本项目各个高层住宅内均设置了独立的内壁式防潮排气烟道,厨房烹饪产生的废气及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内壁式排气烟道由建筑物顶部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6.2.2废水
本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汇流后直接排入南部金州湾海域,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最终流入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住宅居民和公建部分的日常生活污水,此部分污水经化粪池发酵处理达到辽宁省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入金州西海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6.2.3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收集、堆放及运输几个环节上,这几个环节上的不合理,都会导致固废的二次污染影响,具体的影响包括:
(1)生活垃圾在夏季堆存过程中,可能产生腐坏现象,从而导致蚊蝇滋生,并产生恶臭气味,影响周围的居住环境;同时堆存过程中也可能会因刮风而引起二次扬尘或白色污染等影响。
(2)生活垃圾的外运,可能产生沿途的撒漏及二次扬尘的影响,因此运输车辆必须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或密闭运输。
另外,本项目A12#公建内拟设卫生站,卫生站产生的医疗废物将集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6.2.4噪声
(1)设备噪声
① 变压器
本项目小区内拟设5个变电室,分别位于I#、II#地下车库单独设备间内,具体位置见图2-1,其对应地上一层均为绿化带。变压器运行噪声在采取隔声、减噪措施并经墙体及地面隔声后可降低45dB(A),噪声传至居民住宅室内可满足“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中1类区标准,即A类房间昼间40dB(A)、夜间30dB(A),B类房间昼间45dB(A),夜间35dB(A),不会对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②风机
本项目设有两座地下车库,其中I#地下车库采用机械引风、排风系统,II#地下车库采用诱导通风换气系统,新风机械补风、自然排风,风机房均位于地下车库单独设备间内,对应地上为绿化带,I#地下车库排烟口均位于车库上方绿化带内,并做好景观处理,II#地下车库排风口位于A4#、5#、6#、7#、8#楼东西两侧,排风口百叶窗式设计。
风机噪声源强约为75-85dB(A),主要是空气动力性噪声,其中风机进排气口的噪声是最强的噪声源。采取隔声、减噪措施并经墙体及地面隔声后可降低噪声40dB(A),噪声传播至居民住宅室内可满足“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中1类区标准,即A类房间昼间40dB(A)、夜间30dB(A),B类房间昼间45dB(A),夜间35dB(A),不会对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③电梯
电梯电机本身噪声不高,为65~70dB(A),且安装在高层住宅楼的屋顶机房内,其噪声对外界影响较小。通过对电梯间作隔声、减振及吸声处理后,电梯运行噪声传播至居民住宅室内可满足“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中1类区标准,即A类房间昼间40dB(A)、夜间30dB(A),B类房间昼间45dB(A),夜间35dB(A),不会对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区域内交通噪声
小区进出车辆交通噪声源强约75-80dB(A),建设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应有效控制进出车辆,同时驶入区内的车辆应减速慢行,不得怠速停车,并使车辆进出畅通,消除车辆在区内发生阻塞道路、鸣笛现象的可能。此外,可考虑在区内铺设低噪声路面,此种路面可降低道路噪声3-8dB(A)。
6.2.5燃气调压柜影响分析
本项目A12#公建北侧规划建设一座地上燃气调压柜,燃气调压柜为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中不同压力级管道之间的连接站,其设计应严格遵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相关要求,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此种燃气管道属于中压燃气管道A级,中压(A)燃气调压柜与建筑物外墙面的安全距离为4m,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高级住宅和十九层及以上的普通住宅)的安全距离为8m。本项目燃气调压柜与A12#公建外墙的最近距离为5m,隔公建与A5#住宅楼的最近距离为31.7m,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要求。
6.2.6配套公建影响分析
根据《大连市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的相关规定,居民区内禁止开办歌舞厅、游戏厅、机动车维修业、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业服务项目。
本项目共有3栋独立公建,公建内规划设置卫生站、文化活动站、物业管理、变电室/路灯配电室等设施,具体见表2.3,其它进驻内容尚未确定。公建在引进项目时建设单位应按照《大连市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大连市环境保护局的相关规定进行招商。同时,建设单位应对独立入驻公建项目合理规划和布局,加强管理。要求商业噪声传播至居民住宅处的噪声值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由于入驻的公建项目存在着不确定性,从对住宅的环境保护要求出发,小区入驻的公建项目中,对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气体、噪声及振动等污染因素严重的项目不得接纳;对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需办理相应的环保手续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未经允许,不得接纳。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周围相关环境对项目小区居住环境的影响分析是评价的重点内容之一,据此论证项目选址及建设的可行性,确保入住者获得一个安静、详和的居住氛围,同时为环保决策者审批提供依据。
根据本项目详规图及周围环境概况图,周围环境对本项目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因素主要为周边现状路(东侧哈大高铁、沈大高速路交通噪声及北侧滨海路(上层高架,双向两车道,目前尚未通车))交通噪声的影响及南侧排水沟异味影响。
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在没有高铁通过时,其昼间、夜间监测值均超标,其中昼间最大超标8.0dB(A)、夜间最大超标16.8dB(A),超标原因为沈海高速、滨海路交通噪声引起的;在有高铁通过时,其昼间、夜间监测值均超标,其中昼间最大超标20.4dB(A)、夜间最大超标24.7dB(A),超标原因为哈大高铁及沈海高速、滨海路等交通噪声引起的。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中的有关规定“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允许噪声级(A声级)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dB(A),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dB(A);且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宜布置在背向噪声源的一侧”,结合本项目道路交通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建设单位应为邻路较近的居民住宅安装密闭性及隔声性能好的窗体,如中空玻璃窗等,据调查,中空玻璃窗的隔声量为10~20dB(A),同时,加强临路一侧的绿化也是降噪的有效措施,要求绿化带宽度不宜小于10m,长度应不小于噪声敏感目标沿道路或轨道方向的长度,根据当地自然条件选择枝繁叶茂、生长迅速的常绿植物,乔、灌、草应搭配密植,确保周边交通噪声不对本项目住宅产生明显影响。
(2)滨海路上层高架桥交通噪声影响
本项目现状住宅A3#楼与北侧滨海路(上层高架,双向两车道,目前尚未通车)的最近距离为160m,待滨海路上高架桥通车后,其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势必增大,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北侧滨海路上层高架通车后的交通噪声传至邻近道路一侧住宅处的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区标准。
(3)南侧现状排水沟异味影响
本项目南侧为金州湾入海口,现状为区域污水排放点,由于目前部分区域污水管网尚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部分污水经管网直接排入该排水沟入海,污水不达标排放造成部分海域水质超标,尤其在夏季会散发出异味,建议当地政府对该排水沟进行综合治理,将区域污水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金州西海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杜绝污水散排至该排水沟内。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区域市政污水管网目前接口位于一号路上,项目区域内污水管线已铺设完成,预计2013年年底前接入一号路上的市政污水管网,届时,本项目区域污水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金州西海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不会对本项目小区居住环境产生影响。
综合以上分析,建设单位在售楼时应将周围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予以公示,特别是周边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确保业主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知情权。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属于国家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金渤海岸总用地规划》,项目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项目选址合理,具体见图8-2。
根据《大连市中心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大政发[1995]13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995年3月7日)中的相关规定,交通干线两侧45m范围内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四类区标准,不适宜建设居住区。本项目住宅与北侧滨海路的最近距离为160m,与东侧哈大高铁及沈大高速的最近距离分别为280m及310m,选址合理。
本项目规划建设内容包括高层、地下车库及配套公建等,区域内设有换热站、二次加压泵站、变电室、燃气调压柜等配套设施,配套设备间均位于地下车库单独设备间内,在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经墙体及地面隔声后不会对本项目的居住环境及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守环保制度、法规等,则本项目在投入使用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建设单位要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环保“三同时”政策,保证各种环保设备正常运转并达到设计处理效果,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在此前提下,本项目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