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宝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二期改扩建
厂房及办公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连宝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二期改扩建厂房及办公楼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大连宝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47号,扩建的二期工程位于现有厂区内,具体地理位置见图1。
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建设规模:大连宝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27,811m2,一期占地面积8488.57m2,年加工钢卷材68,000t/a。本次二期扩建,无需新征用地,在现有厂区内新建两跨新厂房;延伸、改造原有老厂房;原一层办公楼加建为二层;新建门卫。扩建工程新增占地面积10319m2,新增建筑面积11376.8m2,新增钢卷材加工量为94950t/a。
二、周围环境概况
大连宝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47号,本次扩建的二期项目位于现有厂区院内,厂区周围环境概况如下:
北侧:项目北侧由西向东依次分布为居民小区、大连伯新特钢制品有限公司、大连岐阜加藤精密加工有限公司。其中居民小区距离项目厂区红线最近8.8m、距已建一期车间28m。待二期扩建后,北侧仓库距离居民小区最近约18m;
东侧:项目东侧为天青机械制造(大连)有限公司;
南侧:项目南侧为利勃海尔机械(大连)有限公司;
西侧:相隔湾里西街,分布有TMC国际金属切削公司及禾之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三、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建设过程及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有:
(1)施工期
u 施工扬尘
u 施工期废水
u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
u 施工噪声
(2)营运期
u 废气:激光焊接过程产生焊烟。
u 废水:员工生活污水。
u 固体废弃物: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刀具研磨产生的废切削液,钢板边角料及员工生活垃圾。
u 噪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四、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扬尘
施工期地面扬尘在按环保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如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对土堆、料堆进行覆盖,勤洒水抑尘,施工道路硬覆盖等,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垃圾、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帮上沿等,由此可降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施工废水
建筑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所排放的生活污水。施工期应设立临时厕所,修建临时化粪池,利用区域现有下水管网,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后排往市政下水管网。
(3)施工固体废弃物
因扩建区域现状土地平整,工程扩建基本不产生废弃土石方,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如砾石、木材、废砖头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装修期间产生的废油漆桶等。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要求运至市政指定的排渣点;生活垃圾,应袋装、及时清运至市政指定垃圾堆放点。
装修期间产生的废油漆、废油漆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HW12染料、涂料废物,以及HW19其他废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妥善保存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4)噪声
施工过程中噪声源应尽量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噪声超标的单位未经批准,晚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不得在生活居住区作业,避免施工扰民。
(二)营运期
(1)焊烟
本项目选用的激光拼焊线,配套有型号为High Clean80-16的焊接烟尘收集、净化设备。根据设备说明,该焊接烟尘净化设备净化效率不低于99%,吸尘量为500m3/h,过滤器为聚酯纤维网布。焊接烟尘经净化设备净化后,清洁空气在车间内排放。建设单位应加强日常车间内通风换气,改善车间操作人员工作条件。
(2)废水
扩建工程生产过程不需要水,无工艺废水排放。职工生活污水首先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厌氧发酵后,出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二厂进行深度处理。
(3)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废铁屑、钢板边角料和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切屑液及抹布)等。
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袋装化、及时清运至市政指定生活垃圾堆放点。废铁屑、边角料集中收集,定点存放,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
废润滑油、废切屑液及油抹布等这些危险废物需全部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企业-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4)噪声
首先应合理布局,扩建厂房北侧布置为铁料仓库,不得进行加工生产;新增设备必须全部布置在室内,产噪设备尽量远离居民布置,即向东、南方向布局。其次应加强设备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各单体设备分别进行降噪、减震等措施,如在风机等噪声大的设备的连接处安装缓冲装置,产噪设备底部安装橡胶垫,在隔声的同时又起到保护墙壁的作用,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措施,以降低房内的混响噪声和对室外的传播强度,提高隔声效果;风机的进出口管道上安装消声器,风管进出口处采用柔性接头。同时应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运行。
最后,合理调配生产进度,尽量将生产安排在昼间,避免夜间生产噪声扰民,特别是夏季居民开窗,噪声易影响居民夜间休息。确保治理后的噪声传播至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噪声基本保持现有水平。
五、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扩建工程无需新征土地,在原厂区内扩建。企业于2012年1月11日取得了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金州新区国土资源分局下发的土地使用证,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27811.00m2;使用终止日期为:2056年7月4日。同时,本次二期扩建工程总平面图已于2015年5月12日通过了大连金州新区规划建设局的审批。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地区用地规划。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本次项目在原厂区内进行扩建,要求建设单位在采取合理布局、加强生产设备噪声防治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的基础上,保证扩建后生产噪声传播至厂界、传播至西北侧居民住宅处满足相应功能能区标准要求,不改变区域声环境质量。
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防护措施,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特别是噪声治理设施,综合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则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电子商场B座5楼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84699197、84682437、84666554
传真:84686336
E-mail:dlhb@dhz.com.cn
建设单位名称:大连宝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47号
联系人:李兆洪
联系电话:0411-87333777
八、公示期限
1.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周围居民、企业及相关部门
为了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对以下几方面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1) 公众对建设项目是否认可;
(2) 公众对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 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网站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部门反映。
特别提示:反映意见或提出建议时,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住址、单位、联系电话,以便联系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