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保税区HC-1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连保税区HC-1地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大连华振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大连保税区十三里村(大连汽车产业区北园的汽车主题公园内HC-1地块),该地块规划红线西临金城铁路、南至规划的零号路、北至规划二号路,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见下图。

投资总额:总投资约58,217万元。
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自2012年5月起开始前期准备,预计同年10月开始动迁补偿工作,2013年7月开始基础设施建设,至2014年4月全部完工,共计24个月。具体实施阶段分为项目准备阶段、场地平整施工阶段、道路及管道施工阶段、工程验收阶段等,其中场地平整施工期约6个月,道路及管道施工期约4个月。
建设内容及规模:场地平整面积1.5km2;道路总长1800m;给水工程管线、燃气工程管线、热力工程管线、通讯管线总长均为1800m,排水工程雨水管线、污水工程管线及电力工程管线总长均为3600m。
二、周围环境概况
项目东侧隔农田为尚未动迁的韩家村居民住宅(约十几户);南侧紧邻山体;西侧隔空地为金城铁路,再往西有十三里村居民住宅、台盛小区及十三里村委会,与本项目用地红线的最近距离分别约100m、300m及430m;北侧隔正在铺设的二号路为空地,已规划为二十里堡汽车产业区用地。
另外,本项目用地红线南侧紧邻北大河水库二级保护区,与北大河水库一级保护区的最近距离约1.5km,与北大河水库的最近距离约2.3km;东北侧约6.2km处为鸽子塘水库,本项目红线与其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最近距离分别为6km和6.1km。
三、主要环境问题
废气:施工扬尘、施工噪声、生态影响。
废水:施工期废水。
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弃物。
噪声:施工噪声。
生态影响:对植被生物量的影响、对景观格局变化的影响、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对生态系统结构的影响、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对区域生态系统质量的影响。
四、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建设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在施工区四周应采用简易围屏,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汽车运输易起尘的建筑材料时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施工便道尽量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的排放。
(2)施工期废水
Ø 施工场地废水
施工场地降雨产生的含泥沙排水携带着大量的污染物、泥沙和悬浮固体,这部分污染物应该加强管理,建设方需注意做好相关疏导、排放的管理工作。施工场地须注意堆砌物的合理放置,不能乱堆乱放,土方在临时堆存期间应进行覆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根据地形,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污染道路。含有泥沙(浆)、水泥等物质的施工废水,应当经沉淀池处理后方可排放,避免对相邻海域及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另外,大挖大填施工应尽可能避开雨季。清洗车辆、设备等污水经沉淀后可循环利用,以减少清水的用量。
Ø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一般不是集中排放的,而是无组织的分散排放,因此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上应采取一定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施工单位设置储池(储罐)集中外运,不得随意排放。另外,施工场地工地食堂的污水应进行隔油隔渣处理后排放。
(3)固体废弃物
施工场地内的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收集、定点存放,并采取防渗漏和隔离措施,避免污染土壤。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及时外运至市政指定的垃圾场处理。施工车辆的物流运输应避开敏感点的交通高峰期。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段行驶。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实施全封闭性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负责做好建设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施工中产生或撒落的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运,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和堆放的建筑废渣以及土石方不得有碍环境卫生;从施工现场驶入城市的车辆,车轮不得沾带泥土。开挖产生的土石方临时堆放过程中应适当覆盖,防治二次扬尘污染。工程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场地,清运垃圾残土,保证场地整洁。
(4)施工噪声
由于建筑施工是露天作业,流动性和间歇性较强,对各生产环节中的噪声治理具有一定难度,因此要加强管理,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将噪声源尽量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并对声源采取局部吸声、隔声降噪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项目选址与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为保税区汽车物流城HC-1地块提供场平服务及道路、管网建设。
(1)通过对本项目开发区域的现场调查,区域内现有污染源不会对该区域的土壤造成污染。因此,现有场地平整后可用于汽车物流城HC-1地块的建设。
(2)本项目开发区域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是西侧的十三里村居民住宅。项目施工扬尘、噪声、废水等响是短期和可逆的,施工结束即可消除。另外,报告中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也提出了相应的治理减缓措施,可将工程建设中的污染程度降至最低水平。
目前,本项目已经取得了相关的立项、土地等手续。从城市规划、区域现状及周围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本项目只要合理规划、做好防护措施,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目前,本项目已经取得了相关的立项、土地等手续。从城市规划、区域现状及周围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本项目只要合理规划、做好防护措施,是可行的。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电子商场B座5楼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84699197-801
传真:84686336
E-mail:82772263@qq.com
建设单位名称:大连华振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总
联系电话:87548170
八、公示期限
1.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周围居民
为了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对以下几方面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1) 公众对建设项目是否认可;
(2) 公众对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 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网站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部门反映。
特别提示:反映意见或提出建议时,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住址、单位、联系电话,以便联系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