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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保税区亮甲店城镇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连保税区亮甲店城镇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大连华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大连保税区亮甲店街道,规划的大连汽车物流城内,包括亮甲村、红亮村、金顶村,具体地理位置见下图。
项目实施计划:项目于2015年1月开始前期准备,预计于2015年3月开始动迁补偿及施工,于2015年10月开始基础设施建设,于2016年3月全部完工。其中,场地平整3个月,道路及管道施工期3个月。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共包含5个地块,总占地面积1.54km2。建设规模包括规划红线内平整场地1,515,462m2(红线内不需要平整的是工矿仓储用地15,543 m2和8,995 m2的青云河流域),规划红线内道路长7,400m,给排水管线、燃气管线、供热管线、热力管线、电力管线均为7,400m,通讯线路3,700m。
二、周围环境概况
本工程位于大连保税区亮甲店街道,规划的大连保税区汽车物流城内,周围环境概况见下图。
三、主要环境问题
废气:施工扬尘、施工噪声、生态影响。
废水:施工期废水。
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弃物。
噪声:施工噪声。
生态影响:对植被生物量的影响、对景观格局变化的影响、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对生态系统结构的影响、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对区域生态系统质量的影响。
四、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
建设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在施工区四周应采用简易围屏,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汽车运输易起尘的建筑材料时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施工便道尽量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的排放。
(2)施工期废水
Ø施工场地废水
施工场地降雨产生的含泥沙排水携带着大量的污染物、泥沙和悬浮固体,这部分污染物应该加强管理,建设方需注意做好相关疏导、排放的管理工作。施工场地须注意堆砌物的合理放置,不能乱堆乱放,土方在临时堆存期间应进行覆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根据地形,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施工污水乱排、乱流污染道路。含有泥沙(浆)、水泥等物质的施工废水,应当经沉淀池处理后方可排放,避免对相邻海域及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另外,大挖大填施工应尽可能避开雨季。清洗车辆、设备等污水经沉淀后可循环利用,以减少清水的用量。
Ø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一般不是集中排放的,而是无组织的分散排放,因此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上应采取一定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施工单位设置储池(储罐)集中外运,不得随意排放。另外,施工场地工地食堂的污水应进行隔油隔渣处理后排放。
(3)固体废弃物
施工场地内的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收集、定点存放,并采取防渗漏和隔离措施,避免污染土壤。生活垃圾应日产日清,及时外运至市政指定的垃圾场处理。施工车辆的物流运输应避开敏感点的交通高峰期。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段行驶。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实施全封闭性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负责做好建设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施工中产生或撒落的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运,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和堆放的建筑废渣以及土石方不得有碍环境卫生;从施工现场驶入城市的车辆,车轮不得沾带泥土。开挖产生的土石方临时堆放过程中应适当覆盖,防治二次扬尘污染。工程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场地,清运垃圾残土,保证场地整洁。
(4)施工噪声
由于建筑施工是露天作业,流动性和间歇性较强,对各生产环节中的噪声治理具有一定难度,因此要加强管理,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将噪声源尽量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并对声源采取局部吸声、隔声降噪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项目选址与规划符合性分析
《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和《大连城市发展规划》(2003-2020),规划编制时间较早,规划范围未包含大连保税汽车物流城区域。从目前已修编的《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9-2020)》来看,本项目处于金州新区——保税区城区范围,用地所处位置规划为绿地和发展备用地。
2010年4月,大连市启动新市区管理体制改革,将二十里堡、亮甲店纳入保税区组团,面积的扩大使保税区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2010年7月,大连保税区开始组织编制《大连汽车物流城概念性总体规划》,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了明确定位。目前规划正在编制过程中。园区管委会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土地变性和调规工作,待规划调整后,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位于大连保税区亮甲店街道,规划的大连汽车物流城内,本次开发建设主要为其中的5个地块(编号分别是17#、27#、31#、37#和42#)提供场平及道路、管网建设。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进行施工期跟踪监测,并采取切实可行的生态保护及生态建设措施,确保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不受影响。
综上所述,从城市规划、区域现状及周围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只要合理规划、做好防护措施,本项目是可行的。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电子商场B座5楼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84699197-801
传真:84686336
建设单位名称:大连华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87548170
八、公示期限
1.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周围居民及企事业单位
为了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对以下几方面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1) 公众对建设项目是否认可;
(2) 公众对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 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网站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部门反映。
特别提示:反映意见或提出建议时,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住址、单位、联系电话,以便联系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