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流储能电池功能性材料产业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液流储能电池功能性材料产业化项目
建设单位:大连融科储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于大连花园口经济区,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见下图。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投资总额:70160万元人民币
项目实施计划:项目于2013年9月份开始筹备,2014~2017年末完成全部投资。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测试中心、配套服务、技术支持等部分。产品产量具体为双极板42万m2/a(约3019t/a),电极框160万个/a(约10614t/a),电极(粗制碳毡)65万m2/a(约3000t/a),非氟离子交换膜40万m2/a(约180t/a)。
二、周围环境概况
项目详细周边环境概况如下:
东南侧:为博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厂区,隔厂区为圣水河,隔圣水河为长胜花园住宅小区、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办公楼、法院办公楼,这三处敏感目标与本项目厂区最近距离依次约175m、512m、555m。
南侧:邻二号路,隔路为空地。
西侧:为大连依姿服装有限公司厂区,本项目规划建筑与服装公司宿舍楼的最近距离40m。
北侧:紧邻八号路。
三、主要环境问题
废气—有机废气。
废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固体废弃物—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
噪声—施工机械噪声,生产设备噪声及进出车辆交通噪声。
四、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为0.413t/a。最大排放速率为0.188kg/h,最大排放浓度为78.2mg/m3。建设单位使用移动式柔性烟雾除尘设备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行定位清除后接车间内外排软管,最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
噪声:本项目主要为离心机、切割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风机发出的空气动力性噪声等。虽然项目生产噪声源强较大,但是由于均是在车间内操作,且噪声在环境中不积累,因此,对人的干扰和对环境的污染是局部性的,当声源停止时噪声污染也随之立即消失。为了减小噪声并有效控制噪声传播,建议本项目应采取以下措施:
(1)对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设备基础应与主体基础分开,以减少振动传递。
(2)对各种风机,应安装消声措施,从而达到控制噪声源的目的。
(3)建筑上尽量做成封闭式围护结构,各类风机设置风机房。
(4)为保护工人的身心健康,凡噪声较大的车间,均应设隔声操作室,使各生产岗位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要求。
(5)对厂区进行绿化,选择在厂房周围绿化地带种植树木,即可以美化环境,又可起到隔声、吸声、降尘的效果,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废水:该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据初步估算,污水产生量约为64t/d,主要含COD、SS、NH3-N等污染因子。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区域管网排入花园口经济区污水处理厂。
固废: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
(1)不合格产品
其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均可以返回至工艺中回收利用,电极框生产工艺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约107.25t/a,返回原料厂家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
对生活垃圾,应设密闭性固定存放点,每天清理,及时外运至市指定排放地点,防止冬季风力较大,四处扩散,夏季腐殖变坏,滋生蚊蝇。为避免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垃圾散落和随风飘的现象,生活垃圾收集应采用袋装。
总之,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过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3)危废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集中收集,送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厂家进行无害化处理。
风险:项目厂区贮存场所危险物质存储量与相应临界量的比值小于1,不属于重大危险源。最大可信事故为乙醇桶发生泄露或破裂,并由于静电、明火或高热等引发火灾事故。在采取措施和加强防范的前提下,可使风险处于可控制状态。
五、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花园口经济区,根据《大连花园口经济区概念性总体规划》,本项目位于工业用地(见图9-1),土地手续正在办理中。
大连花园口经济区的发展定位为: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新材料和新能源、机械加工、电子信息和装备制造等产业。另外,《大连花园口经济区规划》(2004-2024)将园区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工业区及公共设施区四个部分。其中:一类工业用地主要发展行业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二类工业用地主要发展行业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三类工业用地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本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新材料制造,因此符合园区定位。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在建设及营运后都要加强环境管理,合理规划与布局,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进行设计与施工,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环保“三同时”政策,严格遵守环保制度、法规,并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在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环保制度、法规等。
综合以上分析,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电子商场B座5楼
联系人:周成芬
联系电话:84699197、84682437、84666554
传真:84686336
E-mail:dlhb@dhz.com.cn
建设单位名称:大连融科储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宇
联系电话:13889460678
八、公示期限
1.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周围居民
为了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对以下几方面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1) 公众对建设项目是否认可;
(2) 公众对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 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网站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部门反映。
特别提示:反映意见或提出建议时,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住址、单位、联系电话,以便联系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