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东港区D03-02地块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环评单位: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月
大连东港区D03-02地块建设项目位于中山区东港商务区内,在整体地块中的位置见图1、地理位置图见图2。该项目由大连亿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大连菲丝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27.5亿元人民币兴建,规划总用地面积18,500m2,总建筑面积138,750 m2,规划建设两栋高层建筑——南、北塔楼(均为三十三层)及其裙楼(裙楼为地上四层、地下三层),建设内容为公建写字间。
目前,建设单位已取得大连市规划局下发的《东港区D03-02地块项目规划条件》(选字第210202201100029号),且项目详规已经通过了大连市规划局的审批(修详规2012-46号)。
1.2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大连东港区D03-02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大连亿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大连菲丝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东港商务区D03-02地块。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8,500m2,总建筑面积138,750 m2,规划建设两栋高层建筑——南、北塔楼及其裙楼(裙楼为地上四层、地下三层),建筑总层数为三十三层,建设内容为公建写字间。
图1 建设项目在东港商务区内位置示意图
图2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① 给水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直接供给。本项目设1个生活水泵房,位于地下二层设备间内、北塔楼下方。
② 排水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进入市政雨水管网。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寺儿沟排水区。项目营运后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写字间日常生活污水,此部分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寺儿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③供电
本项目的用电负荷主体为照明、办公电器等,由市政电力网统一供电。项目地下一层规划中心变电所和分变电所各1处,其中中心变电所位于北塔楼下方,内设8台干式变压器,总容量12,900KVA,分变电所位于南塔楼下方,内设2台干式变压器,总容量为1,260KVA。
项目规划一处柴油发电机房,为停电时应急用,位于地下一层、裙楼下方。内设2台发电机(共2,500KW),其中吉林银行单独使用一台、塔楼单独使用一台,机房内设一个4m3的室内日用油箱于专用油箱间内,位于地下一层。
④供暖
项目建成后冬季供暖采用集中供热,拟由大连东海热电厂提供,具体由东港指挥部统一布置。东海热电厂现有6台燃煤蒸汽锅炉,总吨位560t/h,取暖期全部运行。本项目设1个换热站,位于地下一层、北塔楼下方。
⑤通风系统
本项目设有地下车库,地下车库采取机械通风。规划设置24座风机房,其中新风机房9个,排风机房9个,消防风机房6个。项目共设3个排风井,排风口拟设在裙楼四层顶部(通过百叶或出屋面形式排出)。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本项目选址于东港区D03-02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东侧:为D03-01地块,现为空地,由新星房地产公司负责开发为公建及公寓。
东南侧:距本项目约1.8km处为寺儿沟污水处理厂、约1.3km处为金广东海岸住宅小区。
南侧:邻60m宽(车行道宽51m)规划路,本项目规划写字间与该路车行道最近距离为43m;规划路下方为规划的地铁2号线,地铁控制线(73m)北边界与本项目规划写字间最近距离为31m;隔规划路为E01-03地块,现为空地,根据东港区整体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建用地。距本项目约550m处为华乐街住宅小区。
西南侧:隔规划路目前均为空地;距项目约450m处为东海热电厂,其烟囱与本项目规划建筑最近距离约为700m。
西侧:隔30m宽(车行道宽21m)规划路为B24地块,现为空地,根据规划该地块为公建用地;本项目规划建筑与规划路车行道最近距离为29m。
北侧: 隔24m宽(车行道宽15m)规划路为D02-02地块,现为在建工地,由日本欧时力集团开发为公建项目;本项目规划建筑与规划路车行道最近距离为19m。
3.1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问题
废气:施工期间地面扬尘、投入运营后公建写字间配套厨房烹饪过程中燃气燃烧产生的含油烟废气、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
废水:生活污水。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
噪声:施工期间机械噪声;投入运营后公用设备(换热站水泵、二次加压泵站水泵、风机、变压器等)噪声。
3.2 污染物排放量统计
项目搬迁后各污染物排放情况合计统计见表1。
表1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表 单位:t/a
统计项目
|
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
|
厨房烹饪产生的
含油烟废气
|
应急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
|
总计
|
废气
|
SO2
|
—
|
0.40
|
0.009
|
0.409
|
CO
|
1.56
|
—
|
—
|
1.56
|
NO2
|
0.10
|
2.17
|
0.006
|
2.276
|
CnHm
|
0.14
|
—
|
—
|
0.14
|
烟尘
|
—
|
0.18
|
0.002
|
0.182
|
废水
|
废水量
|
199,144
|
CODcr
|
59.74
|
BOD5
|
49.79
|
SS
|
39.83
|
动植物油
|
7.97
|
氨氮
|
4.98
|
固体
废弃物
|
生活垃圾
|
496.4
|
(1)施工期
(1)施工期
① 地面扬尘
施工期地面扬尘要按环保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如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应当密闭处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道路硬化,施工过程中洒水压尘,避免造成新的污染源。
施工期间对噪声较强的设备采取隔声、吸声等综合降噪措施,产生的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并按环保部门对施工单位夜间施工提出要求进行实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为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即可消除。但考虑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及建议,做到文明施工、严格管理、缩短工期,力争将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③ 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一般不是集中排放的,而是无组织的分散排放,因此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上应采取一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如设置沉定池,泥浆水经过滤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以减少污水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污水排入当地市政下水管网前应符合《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对于基坑积水,建设单位采用水泵抽出后排至建筑物周边自挖的降水井,经沉降后外排至市政下水管网。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管井井点降水和明沟排水相结合的施工方法,明沟排水用于坑内大气降水,降水井主要用于基坑坑壁局部渗出的地下水和大气降水。
为避免地下水污染,要求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对地下污水管网、化粪池以及施工期临时化粪池等必须进行严格的防渗设计、施工,谨防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地下污水管网可采取双层套管,并做好管线接头处密闭处理,确保污水管线不破裂、不渗漏。化粪池防渗工程中,可采用土工膜和膨润土、粘土等复合防渗方式。
④ 固废
本项目剩余土石方量约7万m3,运至东港指挥部指定的东港填海区域,运输沿途不经过居民区。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负责做好建设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施工中产生或撒落的废弃物必须及时清运,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和堆放物品不得有碍环境卫生;由施工现场驶入城市路街的车辆,车轮不得沾带泥土。工程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场地,清运垃圾残土,保证竣工场地清洁。
(2)营运期
①厨房烹饪过程煤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及油烟
写字间厨房烹饪过程煤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及油烟经过内壁式排烟道由建筑物顶部有组织排放。要求建设单位必须保证烟道的建设质量,防止油烟异味影响周围环境。
②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本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取机械通风,由风机引至地面排放,排风口拟设在裙楼四层顶部(通过百叶或出屋面形式排出)或者地面绿化带里,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写字间及人行道等处,并进行景观处理。
③应急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
项目设置的备用发电机每月运行20min,以保证在市政供电系统出现故障或消防事故时正常使用,使用频率较低。但其启动后会在短时间内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建设单位预设置独立内壁式烟道将柴油机燃油废气引致裙楼四层顶部,距首层地面21m排放。建设单位应选用环保型设备、采用轻质柴油,保证燃油废气达标排放。
④废水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中主要含COD、SS、动植物油等污染因子。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寺儿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化粪池的设计容量应满足污水在化粪池内的停留时间不少于24h,化粪池出水需满足寺儿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且化粪池必须定期清掏。
⑤固体废弃物
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放置后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人负责收集清运,送至市政指定的垃圾点堆放,再由垃圾清运车及时运至垃圾场进行分类处理。
⑥噪声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产生噪声的因素主要有配套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对于配套设备噪声首先要选用低噪音型设备,并合理布局;建设单位规划将配套设备设置在地下设备间内,设备间正上方为公建或绿地;同时应针对于不同设备产生噪声的原因及特点不同,采取合理的有效防治措施。设备经降噪、减振等有效措施后,设备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满足相应的排放限值,即A类房间(如卧室、书房等)昼间40dB(A)、夜间30dB(A);B类房间(如办公室等)昼间45dB(A)、夜间35dB(A)。
⑦公建
公建入驻项目具有不确定性,入驻的公建项目中,对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气体、噪声及振动等污染因素严重的项目不得接纳;对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项目,需办理相应的环保手续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未经允许,不得接纳。总之,公建部分规划内容总体上服务于民众,同时以不对民众的工作环境产生干扰为原则。
本项目选址于中山区长江路北侧,东港区D03-02地块,结合项目规划及周围环境概况,周围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结论如下:
(1)周边道路交通噪声
由预测结果可知,交通噪声传至北塔楼处,与《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比较,昼间最大超标11.5dB(A);传至南塔楼处噪声预测值与1类区标准比较,昼间最大超标10.1 dB(A),本项目写字间夜间无人员办公。
结合本项目道路交通噪声对办公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为邻路较近的写字间安装密闭性较好且隔声量不低于20 dB(A)的窗体(例如三层中空玻璃窗),确保关窗状态下,交通噪声传至本项目规划建筑处不超标。同时,建设单位应考虑在邻路侧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以高大乔木为主,如法国梧桐、落叶松等,并辅以花灌木及冬青绿篱,形成与道路的天然屏障,将道路交通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此外,建设单位应在售楼时将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进行公示,确保入住人员了解周边环境可能对其造成的不利影响。
(2)东海热电厂
本项目东南侧约70m为大连东海热电厂,其烟囱与本项目规划建筑的最近距离约为510m。根据预测可知,在东海热电厂满负荷条件下,各预测因子到本项目处的一次值和日均值的预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叠加背景值后PM10日均值超出该标准限值,超标原因为监测期间周边工地施工影响,造成PM10背影值超标。
(3)规划地铁线路
项目用地南侧为51m宽的规划道路,该道路下方为地铁控制带(控制线宽73m),规划为地铁2号线路。目前该地铁线正在施工,预计于2013年底可建成完工,比本项目提前完工,故地铁施工期的粉尘、噪声对本项目没有影响。
类比《大连市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地铁对地表产生振动况的预测结果,当隧道埋深为5m时,地铁外轨中心线18.2m以外区域的地表振动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交通干线两侧”、“混合区、商业中主区”标准要求(昼间75 dB、夜间72 dB);地铁外轨中心线33.1m以外区域的地表振动可满足 “居民、文教区”(标准要求昼间70 dB、夜间67 dB)。当隧道埋深为10m时,地铁外轨中心线16.0m以外区域的地表振动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交通干线两侧”、“混合区、商业中主区”标准要求;地铁外轨中心线32m以外区域的地表振动可满足 “居民、文教区”标准要求。本项目南侧地铁控制线宽73m,埋深深度约为8~10m,本项目规划建筑与地铁控制线北边界的水平距离为31m,故地铁营运期的振动及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较小。
6项目选址及规划布局合理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长江路北侧、东港区D03-02地块,根据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本项目用地位置为商业金融业用地。根据大连市规划局目前正在调整的东港商务区规划,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另外,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条件,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公建、写字间。
本项目在邻路侧均规划设置绿化带,对降低交通噪声起到一定的作用。项目配套公建内入驻兴业银行与吉林银行,均设置在一至四层公建内,所有设备均安置于地下设备间内,与写字间之间隔四层公建,避免了设备运行噪声对写字间办公人员办公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各建筑布局较为合理。
通过公众调查,我们了解了项目附近居民及施工人员对本项目建设的看法和意见。大部分被调查者认为,周边的交通噪声会对邻路侧的写字间产生影响。在被调查者中,90%的人认为此处适合建设写字间,10%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关心,无被调查者认为此处不适合建设写字间。
8项目可行性评价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选址符合大连市总体规划及东港区的用地布局规划,目前,建设单位已取得大连市规划局下发的《东港区D03-02地块项目规划条件》(选字第210202201100029号),且项目详规已经通过了大连市规划局的审批(修详规2012-46号)。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邻路侧及临近东海热电厂一侧加强绿化,并将周边环境可能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进行公示,确保办公人员的知情权。
建设项目只要合理规划与布局,并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在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环保制度、法规等,则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投入使用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而且还会起到美化原有区域环境景观的作用。
建设单位要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环保“三同时”政策,保证各种环保设备正常运转并达到设计处理效果,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在此前提下,本项目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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