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大连丸祐金属有限公司拟投资20亿日元,在其现有工程厂区南侧新征用地约4万m2进行扩建,将铸铁件生产能力由目前的1.2万t/a增加到5万t/a。
项目名称:大连丸祐金属有限公司第二工厂
建设单位:大连丸祐金属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位置:大连金州新区(即大连开发区42号工业区)
本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情况如下:
废气:主要为料仓卸料粉尘、混砂粉尘和甲醛废气、三乙胺废气、化铁烟尘、落砂粉尘、砂再生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打磨粉尘、喷漆和烘干有机废气、烘干室燃油废气、退火炉燃液化气产生的废气等。其中各类铸造烟(粉)尘、抛丸粉尘、打磨粉尘经除尘装置治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三乙胺经喷淋净化装置治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喷漆和烘干有机废气经有机废气净化装置治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烘干室燃油和热处理炉燃用液化气产生的废气引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经区域市政下水管网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二厂集中处理。
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以及空压机、风机等。采取消音、隔音、减振等处理,确保传播至厂界处达标。
固体废物:废砂、废耐火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送往市政指定工业垃圾场处理,废钢丸、包装袋等交由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浇冒口、废铁屑等回炉化铁;危废委托有资质厂家处理。
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特别是废气、噪声的治理措施,同时,应保证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理,并加强员工应急培训,以应对处理突发性事故,使环境风险的影响和危害降至最低;在生产中要加强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备正常运转并达到设计处理效果,使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在此前提下,该项目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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