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丸祐金属有限公司二期工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连丸祐金属有限公司第二工厂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大连丸祐金属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大连金州新区(即大连开发区42号小区),具体位置见附图
(5)投资总额:2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5898万元
(6)项目规模:将铸铁件生产能力由目前的1.2万t/a增加到5万t/a。
(7)建设内容:占地面积约4万m2,规划建设生产厂房、机加车间和库房等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万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①废气:料仓卸料粉尘、混砂粉尘和甲醛废气、三乙胺废气、化铁烟尘、落砂粉尘、砂再生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打磨粉尘、喷漆和烘干有机废气、烘干室燃油废气、退火炉燃液化气产生的废气等。
②废水:生产废水(设备间接循环冷却水排水)及生活污水。
③固体废物:废钢材边角料、废钢丸、废铁屑、切割渣、废焊条头和焊渣、废砂、除尘器收集下来的粉尘以及生活垃圾等。
④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漆雾过滤装置过滤下来的漆渣和更换下来的废水,废活性炭及吸附下来的有机溶剂、废切削液、废油、废油抹布、含油废水等。
⑤噪声:混砂机、落砂机、造型设备、砂再生设备、机加工设备、抛丸设备、打磨机、焊机、吊车、空压机以及各类风机等产生的噪声。
(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气:烟(粉)尘配备除尘装置进行治理;三乙胺废气配备喷淋净化装置进行治理;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净化装置进行治理;烘干室燃油和热处理炉燃用液化气产生的废气引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②废水: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区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区域下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③固体废物:废钢材边角料、废铁屑、切割渣、废焊条头和焊渣收集后统一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砂、除尘器收集下来的粉尘装袋收集送往市政指定的工业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送至市政指定的垃圾场进行处理。
④危险废物:收集后送往有资质的专业厂家进行无害化处理。
⑤噪声: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措施。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达到设计的治理效果基础上,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稳定运行,则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地控制,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及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连丸祐金属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11-84699197(84682437)-801
传 真:0411-84686336
邮箱地址:DLHB@dhz.com.cn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连山街123号B座5楼
五、公示期限
(1)公示时间:2012 年 8 月 20 日- 2012 年 8 月 31 日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2 年 8 月 20 日- 2012 年 8 月 31 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周围居民、学校师生及企事业单位员工。
主要事项:(1)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如不同意请说明原因;
(2)对项目的选址有何意见;
(3)对项目建设期及营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有何看法;
(4)对本工程环境保护的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反映。
特别提示:反映意见或提出建议时,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住址、单位、联系电话,以便联系核实。
评价单位: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12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