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金润花园北侧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山金润花园北侧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大连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选址于金州新区中长街道东风村。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见图1。
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项目实施计划:整体建设工期为3年。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居民住宅及配套公建等,总用地面积为129,453m2,总建筑面积268,829m2。
二、周围环境概况
区域周围环境情况如下:
东侧:自北向南分别为基建物资公司仓库、中村家庭用品大连有限公司、新型锅炉房、开关站及大连云龙木业有限公司。
东南侧:金润小学。
南侧:金润花园住宅小区、东风液化气站。
西侧:自北向南分别为民馨住宅小区及金州区特殊教育学校,隔民馨住宅小区有一锅炉房。隔住宅及学校为铁路线。
西北侧:锅炉房及大连桦山木业有限公司。
北侧:自西向东分别为金州三建仓库、金州金发熟食加工厂、大连永森木业有限公司、大连民食有机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三、主要环境问题
废气:施工扬尘、居民厨房烹饪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废水:居民和公建人员生活污水
固体废弃物:居民和公建人员生活垃圾。
噪声:施工噪声、地下车库风机、变压器、换热站、电梯等配套设备噪声。
四、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Ø施工扬尘
施工期地面扬尘在按环保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如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应当密闭处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等,由此可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Ø厨房烹饪废气
居民厨房及餐饮企业烹饪产生的含油烟废气经统一的内壁式专用排烟管道由所在建筑物的顶层有组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Ø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本项目地下车库排风口均设在风机房附近的绿化带上。为防止对周围景观及行人造成影响,建议绿化带处的排风口应作一定的景观处理;排风口出口朝向避开易受影响的居民住宅及人行道等。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居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厌氧分解后,再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金州西海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居民日常生活垃圾应全部实行袋装化,由专人负责收集,送至市政指定的垃圾点堆放,日产日清,再由垃圾清运车及时运至垃圾场进行处理,垃圾在储存过程中应注意密闭,严防冬季风力较大,垃圾扩散,夏季腐殖变坏,滋生蚊蝇。
(4)噪声
Ø施工噪声
建设单位应对重点噪声设备和声源采取相应的吸声、隔声、消声等防治措施,并且根据《大连市房屋开发暨建设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晚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不得施工作业。
Ø 设备噪声
项目噪声污染主要为配套设备运行噪声。
变压器噪声、振动
本项目共设6个变电室,所处上方无居民住宅。变压器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经墙体、实心混凝土楼板隔声后,降噪量达到35 dB(A)以上,设备噪声传播至居民室内可达到“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中1类区标准。
换热站、二次加压泵站
本项目设有1个换热站及1个自来水二次加压泵站,所处上方无居民住宅。泵的噪声发声部位为泵体、电机、管路三个部分。通过采取相应的综合隔振、降噪防治措施,传至设备间外满足“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中1类区标准。
风机
本项目风机主要为地下停车场通风系统风机。地下停车场通风系统的风机房规划建于地下车库独立设备间内,所处上方均无居民住宅。经隔声、减振措施后,设备噪声传播至居民室内可达到“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中1类区标准。
电梯
电梯电机本身噪声不高,且安装在高层住宅楼的屋顶机房内,经隔声、减振处理,电梯运行噪声可降至30~35dB(A),设备噪声传播至居民室内可达到“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中1类区标准。
五、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大连市金州新区中长街道东风村。根据《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该区域规划为居住用地,符合大连市总体规划。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本项目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及配套设施,故项目选址符合区域的用地布局规划。目前建设单位已经取得了该地块的土地成交确认书、大连市人民政府发的大政地(金)出字【2011】1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复”、大连金州新区规划局批复的详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选址符合大连市总体规划。目前建设单位已取得了该地块的详规等相关文件。但根据对项目周边环境分析,本项目将受到新型锅炉房燃煤废气、西侧铁路线噪声及振动、北侧拓宽道路、周边企业噪声及废气等的影响。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隔声、绿化等措施,并对新型锅炉房进行污染治理。建设项目在建设及营运后都要加强环境管理,合理规划与布局,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进行设计与施工,并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督促周边企业搬迁。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环保“三同时”政策,严格遵守环保制度、法规,并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同时,由于本项目周围环境较为复杂,故建设单位应将周围环境对本项目的不利影响予以公示,确保入住居民对此享有知情权,满足上述前提下,本项目是可行的。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慧
建设单位名称:大连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龙平
联系电话:84699197、84682437、84666554
传真:84686336
八、公示期限
1.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周围居民及企业职工等
为了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对以下几方面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1) 公众对建设项目是否认可;
(2) 公众对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 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网站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部门反映。
特别提示:反映意见或提出建议时,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住址、单位、联系电话,以便联系核实。 |